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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鑫不服二审判决 不服执行款被封禁全文727字阅读约需2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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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暖曦(原名刘鑫)因不服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30日作出的民事判决,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已经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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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记者 彭镜陶 编辑 刘倩 校对 刘越

    6月13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发文称,其收到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刘暖曦(原名刘鑫)因不服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30日作出的民事判决,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已经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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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秋莲收到的应诉通知书。受访者供图

    江秋莲的代理律师黄乐平告诉新京报记者,申请再审是败诉方的一项程序性权利,刘暖曦有权申请再审。

    新京报此前报道,2022年12月30日,江秋莲与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二审维持原判。青岛中院维持一审判决,刘暖曦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随后刘鑫不服二审判决,刘暖曦向网友发起募捐,引发争议。2023年1月4日上午,刘暖曦微博账号被封禁。

    1月9日,因法院未收到刘暖曦的赔偿金,江秋莲于当日前往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后该申请通过审核刘鑫不服二审判决,法院立案。1月20日,江秋莲收到了法院转来的执行款50500元,这是她在该案收到的第一笔赔偿款。

    6月1日,新京报记者获悉,历经四次强制执行,江秋莲已经收到了刘暖曦支付的全部赔偿款,共计69.6万元。

    6月12日,“江歌专项助学基金”成立暨捐赠仪式在青岛市即墨区慈善总会举行,江秋莲向即墨区曙光公益志愿者协会捐赠全部赔偿款。

    值班编辑 康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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