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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气候外交演变的轨迹是怎样的?

    10个月前 | admin | 87次围观

    【摘要】:本篇论文依据国际关系理论中的国家利益理论,结合中国气候外交的发展实践,系统梳理了中国气候外交的发展轨迹,并分析推动这一过程的内外因素。论文对中国气候外交划分阶段,总结特点,分析得失、展望趋势,并提出政策建议。论文回答的核心问题是:中国气候外交演变的轨迹是怎样的?动因何在?论文从力争从视角、材料和观点三个方面创新。首先是将气候外交放在一个大背景下加以审视,重视世界格局、中国整体外交与中国气候外交之间的联系和互动。其次是对长年参与气候谈判的外交官和决策者进行访谈,引入第一手口述史料。同时,对大量联合国文件进行文本分析。第三中国气候外交动力,论文认为,虽然气候变化是外来议题,并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带来一系列新知识、新经验和新机构,但是中国的经济建设和发展需要是推动气候外交的根本原因,也是决定性因素。来自国际谈判的压力对中国气候外交决策的影响十分有限。按照不同时期的国家利益诉求,中国气候外交可以分成以下几个阶段。首先是孕育阶段(1972-1988),标志性事件是1972年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这个阶段是世界环境外交的开始,还没有气候外交的提法。尽管中国的环境保护观念和事业远远落后于世界,但是中国积极与会、力促其成的态度使中国在世界环境外交的开局上和世界其他国家站在了一条起跑线上,这是中国日后开展气候外交的一笔宝贵历史财富。

    第二阶段是中国气候外交的萌芽阶段(1988-1992),标志性事件是1992年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这一时期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冷战结束、两级格局解体。1989年春夏之交,中国发生了政治风波,外交陷入困境。10月份,中国提出了“要搞好环境外交”,环境外交成为“一个发挥特殊作用的领域”。气候谈判为中国打破国际封锁的外交斗争起到了重要辅助作用。在当时的国际局势下,唯有环境保护问题,发达国家需要发展中国家的配合。1992年,中国总理与世界各国领导人一起参加联合国环境发展会议,并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与会前,中国积极参与《气候公约》谈判,并召集发展中国家环境部长在北京沟通信息、协调立场并发布《北京宣言》。这说明中国在环境外交领域开始有了自己的观点和主张,并寻求积极、有力的国际表达。第三阶段是紧密团结发展中国家、坚决捍卫发展中国家整体利益阶段(1992-1997)。标志性事件是《京都议定书》的谈判和出台。《气候公约》确立了对发展中国家极为有利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在《京都议定书》的谈判过程中,中国与发展中国际紧密团结,共同粉碎了发达国家迫使发展中国家承诺减排温室气体的图谋,将此原则落实到《议定书》之中,维护了发展中国家的整体利益。

    第四阶段是中国气候外交从谨慎防范到积极应对的转向阶段(1998-2005),标志性事件是1998年底中国公开表示积极参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合作。清洁发展机制是京都三机制之一。随着《京都议定书》的达成,中国对气候变化的经济利益认识加深,随之改变了以往谨慎、防范、反对《议定书》三机制的态度。对于通过市场机制应对气候变化的西方提议中国气候外交动力,中国的态度逐渐由抵触、反对转向积极、支持。此阶段的另一重要事件是,2003年中国执政党提出科学发展观,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自此,中国气候外交更加积极、主动。第五阶段是中国气候外交的转折阶段(2005-2007),标志性事件是2006年《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出台和2007年底的巴厘气候大会。中国以负责任大国的姿态,在发展中国家中第一个出台《国家方案》。《国家方案》明确了“保障经济发展为核心”的指导思想,体现了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统筹国家核心发展利益和全人类共同利益的取向。在2007年年底的巴厘气候变化大会上,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一员,有条件承诺国内减缓气候变化措施。这是以前从未有过的。这次会议确立的所谓双轨谈判,实际上是发达国家一轨继续判量化减排承诺,发展中国家一轨谈判如何承担减排责任。

    这是以往的气候谈判中从未有过的,因为发展中国家一向坚守“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只谈发达国家如何率先承担减排责任,拒绝承诺发展中国家减排责任。由此可以看出,中国的气候外交更趋积极进取。第六阶段是中国气候外交的新起点(2008-2012)。2008年,金融危机席卷资本主义世界,北京奥运会向世界展现了中国30年改革开放积累的建设成就。2010年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2011年底中国承认世界第一温室气体排放大国的地位。世界对中国提出更多要求,希望中国承担更多的国际责任。中国外交进入了新起点,气候外交是新起点上引人注目的一个领域。2007年底中共17大报告提出“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为保护全球气候作出新贡献”,气候外交的内在动力进一步加强。2009年,中国自主提出了大幅度减少碳排放强度计划,显示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最大诚意。同一年,中国着手在立法领域系统应对气候变化。但是,中国在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峰会上被西方国家指责为气候谈判失败的替罪羊。哥本哈根会议上的矛盾和冲突,超越了气候外交领域,是迅速发展中的中国与动荡中的世界格局碰撞的一个缩影。此后,中国更加主动、积极、自信地塑造国际气候治理制度,在谋求自身最大发展利益和承担力所能及的国际责任之间寻找平衡。

    纵观中国气候外交从孕育到逐渐成熟自信的发展轨迹,中国发展的内在需求是始终是气候外交决策和发展的最主要驱动因素。最初的孕育和萌芽阶段,气候外交处于中国整体外交的边缘,服从于整个外交决策的政治利益诉求。这种政治利益诉求是宽泛的,原则性的,是发展中国家要求发达国家改变世界不平等政治经济秩序的延伸,是南北矛盾的一个翻版。中国在国际气候谈判中团结发展中国家,从行动上严格捍卫“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很少就解决气候变化问题提出建设性建议。在国内机构设置上,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协调机构的规格不断提高,但是发改委牵头的协调模式恰恰证明中国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决定了气候外交政策的制定。这个时期气候外交政策的主要特征是,积极参与各种会议,积极防范发达国家借气候变化议题干涉内政,另有所图。这种积极是保守的积极。达成《京都议定书》之后,中国的气候外交政策趋于积极利用国际气候机制,并获得显著的经济利益和国际先进技术。2003年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增加了气候外交更趋积极的内在动力。国内经济转型、资源和环境的客观要求使应对气候变化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2007年巴厘气候大会上承诺有条件实施国内气候变化减缓行动,2009年提出大幅度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以及哥本哈根峰会上的仗义执言,是中国气候外交日趋积极主动的几个例证。

    尽管这一过程中,中国气候外交政策遇到了国内和国际的双重压力。但是总的来说,国内发展阶段的客观要求使得中国气候外交体现了前所未有的诚意和主动。尽管一些发达国家对此仍然不满,这恰恰说明中国气候外交的决定因素在内不在外。论文简单总结了中国气候外交的经验和教训。经验是:一、拥有丰富的历史遗产,占有道义优势。二、利用国际地位优势实现国家利益和国际利益,并积极推动国际气候制度建设。教训是斗争分寸把握和统筹外交资源水平欠佳。论文提出了更加积极参与国际气候制度建设、适时主动提出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额、加强议会外交、承办《气候公约》缔约方大会等七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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