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12个月前 | admin | 90次围观
    安徽省《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答记者问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安徽省《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编号为DB 34/310005-2021)为安徽省强制性地方标准,由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自2021年8月9日起实施。 一、《标准》制订的背景是什么? 答:制药工业是产生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重要来源之一。长三角地区是国家重要的制药基地,规模以上企业1500余家,出口交货值占全国的44%。安徽省是生物医药研发和生产的重要基地,约有900家制药企业,但目前存在企业规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