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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生掏鸟案刑满释放父亲称不想让孩子好好生活

    11个月前 | admin | 82次围观

    新京报讯(记者 吴梦真)5月27日,河南“大学生掏鸟案”当事人闫啸天刑满释放。27日下午,闫啸天的父亲闫爱军告诉新京报记者,儿子回家后,家人都很激动,“想先帮助儿子适应、恢复正常生活。”

    距离案发已有9年。2014年夏天,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大一学生闫啸天回到家乡——河南新乡辉县市高庄乡掏鸟案当事人已出狱,和同乡的王亚军分两次掏了两窝共16只小鸟,并通过网络售卖。经鉴定,其中14只小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另两只为隼形目隼科动物。

    2015年,辉县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闫啸天犯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半;王亚军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此案在当时引发广泛关注,也成为后来野生珍禽保护的指导案例之一。因为表现良好,闫啸天服刑期间三次获减刑,共服刑8年10个月。

    闫爱军告诉记者,自己一直在为孩子回家做准备,“装修了卧室,还准备了新衣服。”27日凌晨三点左右,儿子回到家中掏鸟案当事人已出狱,“我几天都没休息好,看到儿子回家才睡了一会儿。”

    在闫爱军看来,儿子和之前相比瘦了点。他表示,不想让网络上的争议影响到家人,“这件事在他心里影响还是很大的。我们不想过多讨论,想让孩子先把身体养好,好好生活。”

    编辑 彭冲 校对 吴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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