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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网群起而攻之网上分享授权费,让知网“关门大吉”符合每一个权利人乃至整个学术共同体的利益吗?

    2年前 | admin | 193次围观

    知网平台上的学术论文,大多没有得到权利人的直接授权,而是通过与学校和期刊签署合作协议来获得“授权”,而赵德馨案件的判决结果表明——现有法律并不支持知网目前的授权模式。

    也就意味着,这种无成本的授权模式,可能是非法的。

    说到这儿,就不得不提到有许多舆论的声音,“抵制知网”、“赔偿1200亿元”……

    但是,对知网群起而攻之,从知网上分享一定的授权费,或者让知网“关门大吉”,符合每一个权利人乃至整个学术共同体的利益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今天,学术界的各位早已离不开知网。作为一个学者,最大的利益并不是从知网每一笔收入中分享利益,而是通过知网传播,让更多的人能够看到自己的论文,能够有更多的人引用自己的论文。对于整个学术共同体和国家层面看,也是通过知网能更大程度实现互联网时代学术成果更高效、更广泛的传播、分享和使用,促进整个社会的知识生产和创造。知网本身不仅仅是论文的检索和下载知网称在进行反思,而已经具备新的价值生成机制。

    知网的问题,恰恰在于其太重要,太有价值,而现在资本逻辑驱动的运作模式已经完全不适合。

    知网该怎么改?

    如上文所述,更好的传播学术成果、利用学术成果创造更大的价值是知网的意义所在。在赵德馨一案中,法院判决100多篇论文的累计赔偿金额70多万元。随之知网上的所有赵德馨文章被下架。

    巨额赔偿+文章的下架显然有悖于知网传播学术的功能,而这也并不是孤例,依据目前的时势风向,可能会有越来越多的作者通过法院向知网索赔。不难想象,日后应该会有一笔接着一笔的赔偿和大批的文章被下架“雪藏”。

    这显然不是一个好的趋势。当越来越多的文章在苟延残喘的知网中消失,而不忍心浪费高额续订费的部分高校还在使用知网“查重”时,数据不准确带来的学术不端隐患则会愈发明显,从而影响整个学术界的发展。

    既然不能“倒”,那就只能“变”。

    如今的数字时代,社会信息传播机制已发生根本性改变,因而,知识和学术成果的流动与共享也需要根本性的转变。浙大教授方兴东就曾提出,开放存取模式或许能成为知网未来的出路。

    开放存取(或开放获取)是国际学术界、出版界、图书情报界为了推动科研成果利用互联网自由传播而采取的行动。其目的是促进科学及人文信息的广泛交流,促进利用互联网进行科学交流与出版,提升科学研究的公共利用程度、保障科学信息的保存,提高科学研究的效率。

    目前,虽然国内也有人在推动开放存取,但是该模式始终没有成为主流。而知网困境是数字时代的新挑战也是新机遇。在当前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扩张的背景下,我国解决知网困境的时机已经成熟,如果知网能够成为中国科技新一轮开放的契机,成为强大的开放存取的基础设施,将极大激发中国科研的创新活力,开启中国新的科技开放创新之路。

    方兴东指出,知网若要契合民众需求与社会趋势,首先其应该从上市公司剥离或拆分,不能作为一个资本逻辑的盈利性主体存在。另外知网称在进行反思,知网的基础部分,即论文数据库的检索和下载,不仅仅只面向所有高校免费开放,而且要面向全民免费;知网可以展开相关和适当的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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