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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29个责任单位追责问责9个单位被通报问责

    2年前 | admin | 542次围观

    经查,省级相关部门、昆明市、晋宁区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部分领导干部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浮于表面,践行“两个维护”不坚决不彻底;二是对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应付整改;三是政绩观扭曲,与民争湖、与民争利昆明别墅群违建 58名官员被问责,公众利益让步于私人利益;四是法治意识、规矩意识淡薄,想方设法为项目建设铺路搭桥;五是权力观不正,责任意识不强昆明别墅群违建 58名官员被问责,滥用职权、失职渎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经省委批准,决定对“古滇名城”长腰山片区及滇池南湾未来城五渔邨项目违规违建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一)对29个责任单位追责问责

    1.对8个省管单位追责问责

    (1)给予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林业和草原局、省自然资源厅等5个单位通报问责。

    (2)责令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等3个单位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2.对12个处级单位追责问责

    (1)给予中共晋宁区委、晋宁区人民政府,昆明市滇池管理局、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晋宁古滇历史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等7个单位通报问责。

    (2)给予昆明市水务局检查问责。

    (3)责令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昆明市司法局等4个单位向昆明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3.对9个科级单位追责问责

    (1)给予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晋宁区自然资源局、晋宁区水务(滇管)局、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晋宁区城市管理局等6个单位通报问责。

    (2)给予晋宁区财政局、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晋宁区文化和旅游局等3个单位检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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