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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宜宾市4尾长江鲟放生案解救珍贵野生保护动物

    1年前 | admin | 149次围观

    非法盗猎、捕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如果涉案价值较高的话,牢底坐穿也不是没有可能。

    据报道,近日,四川宜宾市江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将 4 尾长江鲟放生,而这 4 尾长江鲟系江安警方在 "10.24" 非法捕捞系列案件中,解救的珍贵野生保护动物。

    长江鲟又称达氏鲟,为纯淡水定居性鱼类,主要分布于长江中上游,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2019 年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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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道称,今年 6 月以来,当地多部门成立了 " 打击整治非法捕捞专案组 ",专案组抓获非法捕捞犯罪嫌疑人 9 人,查获禁钓工具 20 余套,禁捕工具 10 余套,水产品 1000 余斤,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长江鲟 10 尾,总涉案金额约 1000 余万元。

    调查发现,嫌疑人在捕捞水产品后,一部分用于自己食用,另一部分则以 " 生态鱼 " 名义进行贩卖,从中获利,后续,何某等 3 人被抓获。

    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长江鲟 10 尾(其中 4 尾已被放生,3 尾被犯罪嫌疑人食用,3 尾死亡后被嫌疑人丢弃),总涉案金额约 1000 余万元。目前,案件仍在调查当中。

    此事也引起网友关注长江鲟遭非法捕捞 嫌疑人:吃了3条,敢吃长江鲟,是咋想的呢。有网友表示长江鲟遭非法捕捞 嫌疑人:吃了3条,据法律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包括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轻则被判五年以下,重则被判五到十年。上文的几个人,没几年是出不来了。

    长江鲟遭非法捕捞 嫌疑人:吃了3条_非法捕捞情节严重_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例

    标签: 长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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